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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花卉所“中甘”商标保卫战完胜

作者:李瑞云处长 来源:蔬菜花卉所 成果转化处 发表时间:2014-05-21 点击量:
    5月10日,蔬菜花卉所收到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河北省某种子公司“中甘”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裁定书。至此,经过近4年努力,蔬菜花卉所“中甘”商标保卫战宣布完胜。
    蔬菜花卉所甘蓝品种种子以“中甘”商标注册,并使用多年,在国内外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06年8月河北省某种子公司也注册了“中甘”商标,并通过了商标局的初审。这家种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生产和销售甘蓝种子,如果注册成功,势必影响研究所甘蓝品种的成果转化与示范推广,并对种业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为保护研究所科研成果,维护长期以来信任我们的经销商和种植户的利益,在其公示期内,蔬菜花卉所于2010年7月提出了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局裁定异议理由不成立。但研究所坚持不放弃,又于2012年5月向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
    在充分的证据面前,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研究所的异议理由成立,裁定河北省某种子公司注册的“中甘”商标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