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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耳: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新模式

作者:鲁周煌 来源:智博知识产权网站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China IP 发表时间:2014-05-05 点击量:
  将知识产权部门作为独立实体从法务部分离出来,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几乎是史无前例的做法,而拜耳早在近两年前就已实现了该模式创新。
  2012年4月,拜耳在德国成立了这家独立的知识产权公司--拜耳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分别设立在孟海姆、柏林附近的Sch?nefeld,以及法兰克福南部的Eschborn。这家涵盖了拜耳所有知识产权业务的公司目前已拥有195名员工,其中仅负责专利的律师就有95人,而对比拜耳集团在全球的数据--超过380名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员工及包含在内的180名负责专利和商标律师,这家独立的知识产权公司几乎集中了拜耳全球近一半的知识产权人力资源。
  经过近两年的探索和运营,曾经备受担忧的拜耳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终于走进公众的视野。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拜耳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总裁Joerg Thomaier博士,他表示:将拜耳的知识产权回归到一个更为精简高效的组织,无论从总体战略或是个人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模式对于拜耳集团公司是非常有利的。
  更为精简高效的组织
  拜耳是一家在医药保健、作物科学、高科技材料三大业务领域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全球性企业,单独的知识产权公司成立以前,知识产权部门的员工就分散在这三大业务集团的各个子业务单元里。Joerg Thomaier博士告诉记者,事实上,这种原有组织架构存在诸多缺陷:“比如,知识产权律师在各个业务单元内都是独立发展的,没有整体策略性的发展思路;考虑到每个子业务单元有各自的目标收益,这些单元之间不可避免会发生冲突,此时很难找到对集团公司最有利的解决方案;从人才发展角度来说,这些员工通常在完成一项任务后就会被转到另一项任务中,整体缺乏策略性,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也难以集中进行。”
  “我们把2012年4月份以前拜耳的所有专利和商标全部集中在这样一个单独公司内进行系统管理,通过精简机构,优化流程,从而调整和平衡各个业务单元之间的工作负荷,使原来分散的业务组之间更好的实现了协同配合。同时,行政开支也削减了三分之一左右。”Joerg Thomaier博士说,“知识产权集中化管理,更有利于我们保持集团知识产权战略的一致性,而不是过分顾及某个子业务集团的利益。”
  记者发现,该知识产权公司在欧洲的三大办公地点,均靠近拜耳的研发中心。比如,孟海姆附近有拜耳作物研发中心、医药保健研发中心,勒沃库森有聚合物研发中心,而柏林有拜耳的医药公司,研发中心的地点似乎是拜耳知识产权公司最首要的区位选择。Joerg Thomaier博士也告诉记者,“在拜耳有一个原则,当出现工作量大、事务比较重要的时候,公司就会成立一个专门的知识产权团队,而这个团队最好要靠近我们的研发中心。”
  然而,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公司能否和研发部门如往日一般合作紧密,配合默契,是公司成立之初双方最担忧的问题。经过近两年的时间检验,Joerg Thomaier博士对该问题十分乐观:“事实上,目前知识产权部门和研发部门只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分离,日常工作依然需要和研发部门配合紧密。虽然一开始研发部门会有顾虑,担心和独立机构工作起来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产生,但一年半过去了,研发部门对双方的配合还是很满意的。”
  刘红强是拜耳大中华区的知识产权总监,他曾在拜耳知识产权公司工作了近一年,他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在德国工作时的亲身感受:“我和同事们经常会到各地的研发中心参加各个会议和讨论,有些时候,我们会在那里花上一整天的时间办公,研发中心也给我们配有独立的办公室或固定的工位。经过近两年的实践,我们发现,研发部门和独立后的知识产权公司在配合协调上并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加之行政方面完全独立,我们给出的法律意见也会更加中立。”
  更具吸引力的职位
  “成立独立实体之后,我们发现,知识产权部门在集团中的地位和可视度大大提高,律师的建议也更容易获得高层管理者的重视。值得一提的是,独立知识产权公司的职位对知识产权律师非常具有吸引力。”Joerg Thomaier博士说。
  当部门员工成为公司员工,无疑会给个人带来巨大的冲击。刘红强告诉记者:“在拜耳知识产权公司工作的这一年里,我明显感觉到在这里工作很自豪,因为此时的自己是一个既懂技术又懂法律的专业人士。我对项目拥有独立的判断力和发言权,如果我发现某一个项目可能出现侵权问题,我可以直接提议否决这个项目,这个项目就可能因此被叫停。但如果你只是法务部门或者研发部门中的一员,否定上司的项目有时需要很大的勇气。在拜耳知识产权公司,专利律师这样的特殊身份更被认可和接受,我们会有更独立的话语权以及客观判断力。”